工商百科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時間 : 2022-01-20 07:41:47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方案》,稅務機構改革目前正在大力推進。根據工作部署,省市縣新稅務機關將依次完成掛牌工作。為確保機構改革平穩有序開展,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了改革涉及的相關事項。
公司變更" src="http://www.pinsanguo.cn/uploadfile/2022/0120/20220120074148875.png" alt="營業執照代辦-就找千百惠工商注冊-注冊公司-公司變更" width="24" height="18" />二、制發《公告》時有哪些考慮?為確保機構改革平穩有序開展,使改革成果盡快惠及全體納稅人,進一步深化稅務領域簡政放權、強化監管、完善服務改革,增強納稅人從改革中獲得的獲得感,我們從最大限度減少對納稅人的影響、促進納稅人辦稅經驗不斷提升、確保雙方權利義務連續性和確定性的角度,作出《公告》。
代辦注冊公司-申請商標" src="http://www.pinsanguo.cn/uploadfile/2022/0120/20220120074148917.png" alt="創業開公司-就找千百惠工商注冊-代辦注冊公司-申請商標" width="24" height="18" />三、《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適用對象?代理注冊公司-申請商標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部署,省、市、縣三級新設稅務機構將分層次掛牌。《公告》是對新稅務機關掛牌后相關事項的明確界定,各級新稅務機關掛牌后將適用《公告》。比如省稅務機關掛牌后,新的省稅務機關將執行《公告》中的規定。此時市縣稅務機關尚未掛牌,故《公告》暫不適用。列出市縣稅務機關時,類比適用規則。
四、新稅務機構掛牌后,稅務行政執法主體如何變化?新稅務機關的掛牌,意味著稅收執法主體發生了變化。《公告》明確,上市后工作應以新稅務機關名義開展,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新稅務機關使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原國稅、地稅機關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稅務機關涉及的相關證件、證件、表格,要使用新的名稱、局跡、字跡、號碼。
五、新稅務機構掛牌后稅收業務如何銜接?新的稅務機關掛牌后,將繼承原國稅、地稅機關的稅收征管職責及相關工作。它體現在三個方面:
代辦企業注冊-營業執照" src="http://www.pinsanguo.cn/uploadfile/2022/0120/20220120074148806.png" alt="工商注冊-就找千百惠工商注冊-代辦企業注冊-營業執照" width="10" height="18" />(一)原國稅、地稅機關已作出的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以及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為例,縣國稅、地稅機關與代征單位簽訂的委托代征協議,在縣新稅務機構掛牌后該協議仍處于有效期的,則該委托代征協議可以依法繼續有效。代辦登記-營業執照" src = " 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6/15/ bf2e 49 f 28 a 24 af 29086 FDD 4547112.png " Alt = "工商登記-只問工商登記,千百惠-代辦企業登記-營業執照" width="10" height="18"/> (1)原國家和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行政決定、執法文書和簽訂的各種協議繼續有效。以委托收款工作為例。如果縣稅務、地方稅務機關與被征收單位簽訂的委托征收協議在新的縣稅務機關掛牌后仍然有效,委托征收協議可以依法繼續有效。
(2)新的稅務機關繼續辦理原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已經受理但尚未解決的事項。以遞延納稅業務為例。上市前省級稅務機關或地方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的,新的省級稅務機關將在上市后繼續為納稅人辦理。
代辦工商注冊-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營業執照-公司股權變更-就找千百惠" src="http://www.pinsanguo.cn/uploadfile/2022/0120/20220120074148364.png" alt=" 代辦工商注冊-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營業執照-公司股權變更-就找千百惠" width="10" height="18" />(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稅務證件、資格、證明繼續有效。代辦工商登記-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營業執照-公司股權變更-只需問千百惠“src = " 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6/15/ 4ba38216bc14f83bf04ba9937e020.png " alt = "代理工商登記-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營業執照-公司股權變更-只需問千百惠“width="10" height="18"/>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取得的相關稅收證明、資格及證明仍然有效。
六、新稅務機構如何為納稅人辦理稅收業務?上市后,原國稅地稅金稅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統仍需并行一段時間。為確保涉稅事項有序運行,《公告》明確表示,新一屆稅務機關將臨時辦理稅收征收、行政許可、減稅退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爭議解決、信息披露等涉稅事項。在新規定頒布實施之前,但工作將以新的機構名稱進行。
七、對新稅務機構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如何申請行政復議?相對人對新的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依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八、如何理解相同資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新稅務機關暫按原規定辦理稅費征收等事宜。納稅人辦理與原國稅、地稅相同的稅務業務時,如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軟件的備案、合并、分立的報告等。,可能會出現重復提交、多次處理的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公告》明確指出,納稅人在新的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只需提供一套相同的資料,一次辦理同一涉稅事項。
九、納稅人領用的發票和在用稅控設備在掛牌后能否繼續使用?新稅務機關掛牌后,將啟用新的發票監管印章。以前省份國家稅務機關監管過的發票,如普通機發票、普通手工發票、普通定額發票、電子普通增值稅發票等。,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繼續使用。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繼續使用,無需再次購買。
十、稅務機關深圳網上注冊公司需要什么u盾已印制的稅收票證在掛牌后能否繼續使用?新稅務機關掛牌后,新稅票樣式將被激活。上市前已由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票,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繼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票在上市前后沒有變化。因此,《公告》明確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票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
十一、稅務機關已制發的稅務檢查證件在掛牌后能否繼續使用?新稅務機關將在上市后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書。原省級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明,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繼續使用。
文章關鍵詞:注冊公司公司注冊工商注冊代辦注冊公司代辦工商注冊代辦公司注冊代辦企業注冊公司變更股權變更稅控器申請商標上一篇:北京申請注冊在線教育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 下一篇:納稅人評“A”要避免增值稅連續零申報